在日本工作、生活或购物的人等需要缴纳“税金”。
在福冈市,征收的税金用于道路维护和垃圾处理等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项。
请务必在截至日期前缴纳税金。
如果未在截至日期前缴纳,可能会被收取滞纳金。
将无法取得更新在留资格时所需的纳税证明书。
※无法缴纳税金时
请拨打区政府通用的外语专用电话。
请拨打各区政府通用的外语专用电话
电话号码:092-753-6113
可应对英语、中文、韩语、越南语、尼泊尔语 等
工作时间:周一~周五 9:00~17:00 (法定节日、年末年初除外)
《市民税、县民税纳税通知书》
※收到这个信件后,请立即查阅内容。纳税通知书是通知您需要缴纳的税金的文件。
缴费单是缴纳税金时使用的文件。
请在缴纳期限前携带这个缴费单前往便利店或银行、邮局进行缴纳。
《轻型机动车税纳税通知书》
收到这个信件后,请立即查阅内容。
请在5月末之前携带这个缴费单前往便利店或银行、邮局进行缴纳。
持有银行账户的人士可以通过“账户转账”进行缴纳。可在纳税课或银行、邮局的窗口办理手续。
可以在地方税纳税官网上使用信用卡缴纳税金。但会收取手续费。
通过地方税纳税官网缴纳<利用信用卡等方式支付的页面>
使用缴税单上的eL-QR或者二维码,通过智能手机的支付程序进行缴纳。
通过智能手机支付程序缴纳<利用支付程序支付的页面>
在1月1日至12月31日的1年中收入超过100万日元的人士将可能需要缴纳税金。
请向获得收入的下一年的1月1日您所居住的市町村缴纳。
纳税通知书将于6月20日左右寄到。
1月1日居住在福冈市的人士,请在这年3月15日之前,前往您住所所属的区政府的课税课申报上一年的收入。如公司已向市政府报告了收入的人士则无需申报。
4月1日持有轻型摩托车或轻型机动车等的人士需要缴纳税金。
纳税通知书将于5月15日左右寄到。
赠与他人或报废时需要办理手续。
在市内没有住址或事务所等但需要缴纳市民税等税金的人士需要指定纳税管理人帮其领取纳税通知书、缴纳税金。(如被认为即使不指定纳税管理人在缴纳税金时也不存在问题,则无需指定。)
关于纳税管理人<宣传单>(PDF:505KB)
为了更新在留资格,可能需要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提交《个人市县民税课税证明书》或《纳税证明书》。未申报上一年收入的人士无法获得《课税证明书》。为了获得《课税证明书》,请申报收入。请携带显示上一年收入的文件(源泉征收票等)前往区政府申报。一旦确定了税额并缴纳了税金,就可获得《纳税证明书》。
(用于邮寄申请)用于申请签证的税务证明交付申请书(PDF:421KB)
请在离开日本前缴纳所有税金,或告知区政府代替您缴纳税金的人(纳税管理人)。
需要缴纳税金的人士请办理以下手续。
Information on Fukuoka City Taxes
Information on Fukuoka City Taxes in Simple Japanese
请拨打各区政府通用的外语专用电话
电话号码:092-753-6113
可应对英语、中文、韩语、越南语、尼泊尔语 等
工作时间:周一~周五 9:00~17:00 (法定节日、年末年初除外)
请致电外国人综合咨询支援中心
电话号码:0120-66-1799(免费)
※也可拨打092-262-1799(收费)。
工作时间:周一~周五 9:00~18:00 (法定节日、年末年初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