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入申报是指从其他市、区、町、村或国外迁入福冈市时办理的申报。
(也包含从福冈市内别的区迁入的情况。)
迁入申报与日常生活有着密切关系,如居住证明、选举人名单的登记、转学和入学、国民健康保险、国民年金、护理保险的资格和补助、印章的登记和证明等。为了在福冈市接受相应的住民行政服务,请在搬家时迅速办理迁入申报。
・从其他市、区、町、村或国外迁入福冈市的人士
・从福冈市内别的区迁入的人士
・本人或户主
・代理人
※如是代理人,则需提交委托书。
※委托书的格式不限,但需由委托人本人在信纸等写明下述内容。
(1)委托书的制作日期
(2)委托内容(关于〇〇进行委托。)、委托理由(因繁忙等)
(3)代理人的姓名及住址
(4)本人的签名或在印有名字的地方盖章、以及住址
1.《住民異動(転入)届書》
2.由之前居住的市、町、村发行的《転出証明書》(即迁出证明书)
※请事先向之前居住的市、町、村提交《転出届》(即迁出申报),并领取《転出証明書》。持有个人编号卡、住民基本台账卡的人士,也需要提交《転出届》,但无需领取《転出証明書》。关于《転出届》,请向之前居住的市、町、村咨询。
※如是从福冈市内别的区迁入的,则无需提交《転出届》,也无需领取《転出証明書》。
3.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所有迁入的外国人士均需要)
4.个人编号卡或住民基本台账卡(如持有)(所有迁入的人士均需要)
※需要输入所有迁入人士的密码。但是,如果代理人不是登记在同一住民票的人士,请事先联系。
5.委托书及能确认代理人本人身份的文件(在留卡、护照、健康保险证等)
※仅限由代理人办理申报的情况
1.下述任何一项文件(所有迁入的外国人士均需要)
・在留卡
・特别永住者证明书
・视同为特别永住者证明书的外国人登录证明书
・写有“日后将发放在留卡”的护照
2.证明关系的文件
※户主是外国人士的家庭、或户主是外国人士的家庭里有户主的亲属(外国人士)迁入时必须提交。
※如关系证明是外语的,请添付译文及翻译者姓名。
新迁住址所在的区政府的市民课或办事处的市民系
请拨打各区政府通用的外语专用电话
电话号码:092-753-6113
可应对英语、中文、韩语、越南语、尼泊尔语 等
工作时间:周一~周五 9:00~17:00 (法定节日、年末年初除外)
请致电外国人综合咨询支援中心
电话号码:092-262-1799
可应对英语、中文、韩语、越南语、尼泊尔语 等
工作时间:周一~周五 8:45~18:00 (法定节日、年末年初除外)